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福州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《福州港江阴港区11#、11-1#~11-4#泊位及11#泊位(5万吨)配套石化仓储工程(二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,根据调查报告结论,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。2023年9月16日,福建闽海能源有限公司在福清市组织召开了福州港江阴港区11#、11-1#~11-4#泊位及11#泊位(5万吨)配套石化仓储工程(二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,参加会议的有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环评编制单位)、福州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(验收调查单位)代表及邀请的专家3名,共7人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,验收结果为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。2023年9月18日,福建闽海能源有限公司现通过网络途径将《福州港江阴港区11#、11-1#~11-4#泊位及11#泊位(5万吨)配套石化仓储工程(二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。
附件:《福州港江阴港区11#、11-1#~11-4#泊位及11#泊位(5万吨)配套石化仓储工程(二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.pdf
公示日期: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
建设单位联系人:罗女士
联系电话:0591-87118991